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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环〔2026〕20号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各分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奖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办法》已完成修订,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现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奖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办法.docx
2.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奖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途径.docx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4日
- 《关于印发〈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奖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办法〉的通知》解读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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