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汕头市任务清单》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服务“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汕头市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运营机构、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具体要求以申报指南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核推荐。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分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汕头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每家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6份提交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分局(其中5份送市局,1份区县局或分局留存)。汕头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文档)。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至2022年12月15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分局于2022年12月19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及汇总报送市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一)第1至第7个项目申报
联系电话:0754-88975475
邮箱:zscqcjk@126.com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第8至第16个项目申报
联系电话:0754-88981162
邮箱:stipofgk@163.com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1:2023年度汕头市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3年度汕头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23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2023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5:2023年度汕头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6:2023年度汕头市地理标志专业服务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7:2023年度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8:2023年度汕头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9:2023年度汕头市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10:2023年度汕头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11:2023年度汕头市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12:2023年度汕头市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13:2023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试点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14:2023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效能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15:2023年度汕头市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16:2023年度汕头市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x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