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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 2023-03-03 17:55:1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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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工信局根据《通知》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的范围为我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2)。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根据《通知》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三、各区县工信局要围绕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申报,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推荐,各区县工信局须就推荐企业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我局将视情况抽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现场调研。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属地区县工信局的同时,应在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进行线上填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五、申报企业根据《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含申请书(附件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附件5),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申请书五份,两份单独装订,剩余材料合订成三册,并按顺序装订(详见附件3)。申报企业将上述纸质材料及合订的纸质资料扫描件报送属地区县工信局审查,各区县工信局于4月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企业申请书(一式二份)、合订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区县工信局加盖骑缝章)、推荐文、汇总表(附件6)报送我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


      附件1: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x

      附件3: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docx

      附件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附件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wps

      附件6: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附件7:与申报相关的材料.doc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施晓刚、邓东宇,联系电话:88992021,邮箱gdstz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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