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银行:
根据《公文转办通知》(汕府办综转〔2020〕1-480号)精神,及《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汕经信〔2018〕209号)要求,现开展对“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商业银行进行公开遴选,在我市各商业银行中选择不超过3家作为风险补偿资金合作商业银行,负责为符合我市申请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为加快推进工作,请各金融机构积极加快申报,填写申请表(附件1),制订具体可靠申请合作方案(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家银行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评审结果排名选择合作银行,同时将市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本金存入排名靠前的合作银行。请各有意合作的商业银行,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光盘),装订严密封装后,于3月26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
附件:1.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商业银行申报书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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