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查处一起私装GPS干扰器案件
国庆期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监测技术人员在落实国庆无线电安全保障过程中,发现中心城区GPS使用频段出现干扰信号,立即出动监测车前往排查干扰源。经追踪查找,确定一辆停放在金平区某小区一辆粤D号牌小汽车安装了GPS干扰器,且干扰器处于发射状态。
GPS干扰器的使用对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造成有害干扰,是影响航空飞行安全隐患,必须立刻消除。市工信局立即派出无线电管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开展行政执法,拆除了非法私装的GPS干扰器,对当事人进行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落实整改。
市工信局提醒有关企业和市民不可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以及无线电GPS干扰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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