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澄海区广益街道泰益路等5条道路桥梁命名的请示》(汕澄民〔2022〕104号)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澄海区广益街道范围内泰益路等4条道路和泰峰桥的命名(详见附件)。
二、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施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澄海区民政局、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做好道路、桥梁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
汕头市地名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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