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19﹞55号)“8.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区两级分别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的规定,对2019年5月27日之后首次获得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
经企业申报,所属辖区工信部门初审推荐,拟对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给予建设经费补助各2万元。现予网上公示,公示期自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92011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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