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树立标杆示范引领,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互联网资金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283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798号)任务要求、《印发<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汕经信〔2018〕76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项目属地工信部门推荐、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答辩和现场考察等程序,拟对12个项目(具体见附件)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6862771。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3楼,邮编:515041。
附件:2019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入库项目省级专项资金扶持安排的公示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