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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的通知
  • 2019-03-06 15: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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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启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全国正式启用统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市场经营主体,应通过平台办理销售备案手续。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汕头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网址及操作指南

    http://xsba.miit.gov.cn/ ,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做好《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指导市场经营主体及时登录信息平台完成网上备案。

    (二)备案信息包括经营主体信息和销售设备信息。经营主体信息应包括经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实体经营场所地址或网络销售平台名称和网址以及相关证件等。销售设备信息应包括设备类型、生产厂商名称、设备型号、型号核准代码等。

    (三)平台启用后,无线电管理机构将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办理销售备案的经营主体,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下载

    附件:1.《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

    2.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操作指南

    3.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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