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各区县政府节能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要求,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2017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综合情况
1.潮阳区,79.7分,“基本完成”等级;2.南澳县,72.5分,“基本完成”等级;3.潮南区,71.7分,“基本完成”等级;4.金平区,69.6分,“基本完成”等级;5.龙湖区,69.1分,“基本完成”等级;6.澄海区,68.9分,“基本完成”等级;7.濠江区,65.8分,“基本完成”等级。
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得分相同的按“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进度高低排名)
1.南澳县,40分;2.潮阳区,40分;3.金平区,30分;4.龙湖区,30分;5.潮南区,30分;6.澄海区,30分;7.濠江区,25分。
三、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潮南区,41.7分;2.濠江区,40.8分;3.潮阳区,39.7分;4.金平区,39.6分;5.龙湖区,39.1分;6.澄海区,38.9分;7.南澳县,32.5分。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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