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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贴息补助工作(2018-2020年)的通知(汕经信函〔2018〕664号)
  • 2018-11-13 1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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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贴息补助工作(2018-2020年)的通知(汕经信函〔2018〕664号)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 〔2017 90 )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 〔2017 142 )精神,促进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开展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扩大再生产以及设备更新提供战略支撑,助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优化升级,我市于2018-2020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工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贴息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工作主要内容

    以开展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为切入点,争取省有关专项资金支持,以融资租赁政策性担保、融资租赁贴息补助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逐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激励撬动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机制,缓解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升级替换融资压力,激发企业大力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优化升级。

    (一)融资租赁贴息补助

    2018-2020年,按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当年度所产生的利息最高给予30%的一次性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套设备按年度只补贴一次)。鼓励各地融资租赁公司为汕头市工业企业提供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

    (二)融资租赁政策性担保

    以我市已有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粤财普惠金融(汕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担保机构,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向中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年化率不超过2%,不收取贷款保证金。

    二、融资租赁贴息补助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工业企业;申报资金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二)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发生时间在201811日(含)后,且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其中,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回租设备需为购置使用3年内的设备(即201611日后购进的新设备)。

    (三)企业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且正常还款付息的。

    三、融资租赁贴息补助申请流程

    (一)备案工作

    已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符合以上第三条相求的单位填写《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备案表》,准备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区县经信部门对业务进行备案。备案工作长期进行,由各区县经信部门受理并核实后每个月20日前汇总报送市经信局。备案资料包括:

    1.《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备案表(企业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交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还款计划表、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4.《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备案汇总表(区县经信部门填写)》。

    (二)贴息申请工作

    完成以上备案工作的企业填写《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贴息申请表》,准备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各区县经信部门申请贴息。每年2月申请上一年度贴息,由各区县经信部门受理并核实后汇总报送市经信局,具体时间另文通知。申请资料包括:

    1.《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贴息申请表(企业填写)》;

    2.责任承诺书;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交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还款计划表、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和利息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6.企业“融资、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相关评价指标材料,如项目实施前后新增融资额度、用工人数、生产效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佐证材料。

    7.以上相关附件,应按类别划分整理有序,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PDF、图片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纸质材料,需制定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建议统一双面印制;

    8.《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贴息申请汇总表(区县经信部门填写)》。

    (三)组织现场审核。市经信局可委托专家或第三方分批到企业现场收取申报资料,确认融资租赁业务设备使用情况、判断企业所属行业及经营现状等。

    (四)开展财务核算。市经信局根据情况可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通过现场审核的项目开展财务核算,并拟定资金使用计划,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将公示无异议的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同意后,按规定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六)市经信局按照《责任承诺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跟踪管理。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联系人:洪广恩,电话:88992021,邮箱:gdstzxj@163.com

    附件下载

    附表:1.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备案表

    2.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贴息申请项目责任承诺书

    3.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贴息申请表

    4.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备案汇总表(区县经信部门填写)

    5.汕头市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贴息申请汇总表(区县经信部门填写)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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