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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8年第四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启动
  • 2018-11-12 11: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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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2018年第四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启动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汕经信〔2018〕203号)的要求,现定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发放第四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372万元,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可申请领券,服务券发放将按照企业申请的先后顺序发放,至当期服务券发完为止。
    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曾庆跃,联系电话:88992018;肖冰,联系电话:88987123。服务券QQ企业群号为514200500。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31日
    名词解释:中小微企业服务劵
    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此类平台提供融资、培训、管理、法律、税务等一系列服务。
    服务劵操作使用指南
    首先,扫描以下二维码测试自己企业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

    其次,中小微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中型企业3万,小型企业2万,微型企业1万。
    企业注册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中午12:00。
    企业下单截止日期:12月15日。
    企业注册上传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上一年度的国税完税证明或最近连续12个月购买的社保证明;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微型企业无需提交)。
    然后,企业可进入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全程线上注册成功后可免费申领电子券。

    或扫描下图二维码,从微信公众号服务券系统菜单进入服务券管理系统。
    ▍申领服务券的流程如何?资料填写和上传需注意什么?
    一、所有环节填写和提交的资料要求。
    1.填写的内容与上传资料所记载的信息一致;
    2.多页资料上传前需按顺序依次编排,最好合并为一个完整的PDF文档;
    3.上传的资料需为彩色、清晰、完整并拍到纸张的四边,证照、合同、发票、凭证等资料应优先使用扫描件;
    4.每种上传的资料不能超过5M上,格式为:*.pdf、*.jpg或*.png;
    5.不能发送与服务券系统不相关的信息。
    二、注册并上传资料环节。
    (一)企业注册上传资料说明
    1、营业证照副本。(注册满一年以上,2017年5月1日前。非独立法人企业,合伙、个人独资、个体户,不能申领服务券)
    2、上一年度的国税完税证明或最近连续12个月购买的社保证明。(国税完税证明、社保证明请到国税局和社保局对外服务窗口出具)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的从业人员人数、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一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数字为准。(填写完整并加盖清晰可辨认的公章,法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不能用私章代替)
    4、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申报表首页要法人签字、盖章后上传,有多少页就上传多少页并加盖骑缝章。
    注:所有上传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仪扫描件(不能用手机、QQ等扫描软件)
    (二) 注册资料变更
    若已核对通过的企业需更改企业名称、用户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请将清晰完整的材料(营业证照副本、授权人证明、服务机构承诺书等)的彩色扫描件以邮件发送到各市承办单位邮箱(邮箱参看服务券网站的帮助中心),由承办单位负责更改,并通过邮件回复。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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