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79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95号) 的有关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汕经信〔2018〕223号),开展汕头市先进装备制造业五个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属地经信局、财政局初审后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研究,拟确定3个事后奖补和3个首台(套)共六个项目予以公示:
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1 |
覆铜板产品结构优化技术改造项目 |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 |
电容式触摸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
汕头超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3 |
高智能挤出片材机组(太阳能封膜)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汕头市达诚环保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
4 |
M5N-26000五层农膜带22000覆膜两用机组 |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5 |
智能视觉检测计数包装生产线设备 |
广东三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 |
光学级精密涂布复合生产线 |
广东欧格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7天,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10月26日-11月1日)以书面方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754-88992016(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754-88179716(市财政局)。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