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01002/2013-88771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18-09-25 |
文 号: |
汕经信函〔2018〕89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6〕51 号)和《关于组织2017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申报贷款贴息的通知》(汕经信〔2018〕221号)精神,经第三方机构严格审核,我局同意汕头市利依达时装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列入2017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贷款贴息核定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核定项目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5 日-10月1日。
联系部门:中小企业局,电话:8899202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邮编:515041。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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