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市经信局2017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贷款贴息核算工作的通知
  • 2018-07-24 09:34:47
  • 来源: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索 引 号:

    000101002/2013-88771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发布机构: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18-07-24

    文  号:

    汕经信函【2018】69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确保相关专项资金核算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市经信局2017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贷款贴息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关于组织2017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申报贷款贴息的通知》(汕经信〔2018221号)要求,对2017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贷款贴息进行核算并出具核查报告。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汕头市内执业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拥有注册会计师应不少于5人,并提交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材料;

    (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承担市经信局2017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贷款贴息核算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附表1)。包括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专项资金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每个项目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服务费用包括所需全部费用。

    (二)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三)申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相应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附表2);

    (四)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须密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四、其他事项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报名截止时间:20187311700

    联系人:市经信局陈伟彬,电话:88992021,邮箱:gdstzxj@163.com


    附件下载 

    附:1、承担市经信局2017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贷款贴息核算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23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