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将于今年6月30日试行期满。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开展《暂行办法》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178号)要求,2018年4月至5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评估组,对《暂行办法》的实施情况作了全面评估。一是成立了评估工作小组。评估工作小组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同时邀请其他相关专业人士和公众代表参加;二是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步骤、评估方法、组织保障等;三是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征求专业机构意见制定调查提纲,并设计调查问卷;四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意见。通过网上问卷调查、专业机构走访,多维度的评价,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权威性。
二、《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经努力争取省经信委5000万元资金支持,在市政府的指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于2016年6月30日正式启动,《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暂行办法》实施近两年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制定融资方案,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获得省经信委、市政府的肯定和企业的好评。
我市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贷款门槛低。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以银行的助保贷产品为基础,改变了以前只有抵押才能贷款的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采用免抵押的信用贷款模式。其中,82.79%的客户(77家)无需提供抵押物就获得纯信用贷款,户均贷款170万元。
(二)融资成本少。合作贷款平均利率比一般银行贷款利率低0.5~2个百分点,有93家获得合作贷款的入库企业因获得贷款而减少融资成本合计超340万元。
(三)服务对象精。贷款业务精准服务于企业库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创业创新。在93家合作贷款客户中,有57家为高新技术企业和13家新三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50%,进一步有效地促进当地企业优化升级。
(四)放款速度快。由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贷款,放款速度要比普通贷款快,一般2周可完成贷款,比普通贷款节省一半时间,极大提高了效率。
截止2018年3月31日,市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127笔, 累计贷款金额合计24865万元;其中,2018年办理19笔, 贷款金额为4135万元;同时为入库企业配套其它信贷资金合计超3.7亿元,建行已累计走访联系企业超过600多家,进一步增强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全面了解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针对100家企业对该贷款业务的认知程度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6%受访企业表示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对企业发展有作用;98%受访企业认为暂行办法完善;88%受访企业对贷款服务表示满意;企业选择贷款时,对“额度”最为看重,其次为“便利”;企业的建议主要集中在,一是铺宽普及面;二是加强利率优惠力度;三是适当增加单户贷款额度。
三、评估意见和建议
从眼前看,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战场”,是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但与中小微企业经济地位不相称的是,中小微企业在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受制于资金,融资问题依然是中小微企业难以逾越的坎。汕头市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就是要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暂行办法》体例结构和文字表述规范,内容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基本一致,体现了公平、公开和以人为本原则,与同位阶的立法不存在冲突,所规定的程序互相衔接,建立的制度基本完备,措施较高效、便民,程序正当,有针对性的缓解了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企业和社会反响良好,实现了预期的立法效果。经评估,拟对实体内容修改,修订为《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在《暂行办法》有效期届满后施行;且实施不存在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风险评估等级为低。
(一)建立进一步扩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企业受惠面
根据问卷调查、集中座谈,以及前阶段实践经验总结,我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受惠面还不够,2016年度省依法行政考评内部考核未得分指标部分就包括《暂行办法》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条款。为进一步扩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企业受惠范围,建议一是扩大享受企业的范围。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扩大到全市符合要求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同时提供重点支持企业名单推荐给合作金融机构参考;二是降低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代偿比例。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代偿比例从50%下调到10-20%,扩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放贷规模。
(二)引入竞争机制和多种合作模式,提高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运营效率
增加合作金融机构,加快银行机构间的合作与竞争,优化服务;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信贷代偿比例风险分向担保机构,由担保机构承担更多的风险,降低政府准备金的代偿比例,将更多的信贷资源逐步引导向产融合作,为当地更多优质项目,提供更好、更快、更便利的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