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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2018年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 2018-04-24 17:29:42
  • 来源: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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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经发局,各区县经信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2018年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以及我省质量强省考核和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2018年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夯实质量基础 
      (一)加强质量管理宣传培训。指导、依托省、市质量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一是在全市推广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二是举办《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标准、ISO9000族系列新版标准(GB/T19001、24001、28001)体系等质量管理培训;三是组织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树立和维护质量信誉。 
      (二)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按照《汕头市经信局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以“树标杆、学先进、提质量、促转型”为主题,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重点,指导省质量协会开展“质量标杆”活动,依托行业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三)推进新一轮技改,加大质量攻关力度。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实施新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技改方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降低工业技改政策的门槛,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二、着力培育工业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一)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按照《汕头市经信局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组织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指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品牌管理体系方法,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运行并改进品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品牌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增强品牌培育能力。 
      (二)开展区域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作为承载“中国制造2025”战略任务、重点产业、重大工程的重要载体,加快区域品牌建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继续发动我市产业集群参与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指导督促澄海区玩具试点产业集群按照试点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摸索出可复制的经验,争创示范。 
      三、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 
      (一)开展智能制造行动。总结推广20家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示范经验,继续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建设试点,培育2家左右智能制造骨干(培育)企业,建设2个左右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支撑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成立“汕头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打造成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引擎、具有国际影响的智能制造成果转化基地。
      二)推行绿色制造,推动建立绿色制造体系。一是实施工业能效提升工程,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落实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工业领域节能改造。二是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家电、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化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领域,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促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三是继续实施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能、节水技术与装备,实现生产全过程节能降耗。 
      四、促进消费品行业提质升级 
      (一)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支持鼓励家电、纺织、服装、日化、婴童、老年、文化、休闲等消费品发展。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对设计企业首次流片进行扶持,引进先进工艺芯片制造企业,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消费品“三品”战略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和经验总结,推进工业设计中心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编制发布消费品供给指南。 
      (二)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宣传推广及评价队伍建设,培育2家食品诚信体系建设重点企业。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示范建设,支持医药企业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按政策要求予以奖励。 
      五、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 
      (一)强化“四基”攻关。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实施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的工业强基工程。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工程化、产业化示范效应的“四基”项目开展示范应用,支持核心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的首批次或跨领域应用。以上下游需求和供给能力为依据,以应用为导向,针对重点基础产品、工艺,梳理产业链重要环节,加快工业强基成果推广应用,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智能装备与系统。推动发展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促进具有核心自主知识的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智能装备企业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商,促进国产装备推广应用。 
      (三)贯彻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政策。积极鼓励区域内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并申报国家保费补贴资金,进一步推进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 
      六、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以提升制造效能为方向,推进生产制造全流程优化,全面提升制造企业在“微笑曲线”前、中、后端各个环节的附加价值,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强化设计创新引领地位,加快工业设计发展,推动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加强“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展示平台的组织,引导企业深化设计理念,提高工业设计成果转化率。着力推进供应链管理,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持续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推进“互联网+”物流发展。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特色显著、功能完善的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深化工业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 
      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质量协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质量品牌建设相关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我局(技术科)。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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