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汕经信〔2017〕199号)以及汕头市经信局《关于规范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使用、兑现工作的通知》(汕经信〔2017〕238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局将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兑现工作,经服务机构申请、承办单位(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初审以及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兑现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兑现项目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4日。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部门:市中小企业局。
联系电话:88992018。邮箱:gdstzxj@163.com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
2、2017年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第一批拟兑现服务合同明细表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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