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2016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综合情况
1. 南澳县,78.68分,“基本完成”等级;2.澄海区,76.10分,“基本完成”等级;3.潮阳区,68.15分,“基本完成”等级;4.濠江区,66.10分,“基本完成”等级;5.金平区,61.20分,“基本完成”等级;6.潮南区,60.78分,“基本完成”等级;7.龙湖区,60.50分,“基本完成”等级。
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得分相同的按“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进度高低排名)
1.南澳县,40分;2.潮南区,20分;3.金平区,20分;4.龙湖区,20分;5.潮阳区,20分;6.澄海区,20分;7.濠江区,20分。
三、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澄海区,56.10分;2.潮阳区,48.15分;3.濠江区,46.10分;4.金平区,41.20分;5.潮南区,40.78分;6.龙湖区,40.50分;7.南澳县,38.68分。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
月
5
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