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产业园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6]99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汕头市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工业园”)选址位于汕头市南部沿海的濠江、潮阳、潮南等3个行政区,园区分为潮南片、濠江片、海门片、广澳片4个片区。规划开发总面积21.84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工业用地469.39公顷(占32.94%)、居住用地121.04公顷。工业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以 “成为功能完备、经济增长潜力大、区域发展带动能力强的综合型效益园区,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产业配套、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滨海工业新城”为最终发展目标。
工业园于2009年2月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9]96号)。到目前为止,工业园通过环保审查已8年,整体开发建设已到一定程度,按相关文件要求,应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由于在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规划实施后,潮南片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园区已不再建设,故本次跟踪评价对象为濠江片、海门片、广澳片。
二、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环评→现场踏勘→编制环评工作方案→规划实施现状及跟踪回顾分析→现状监测与跟踪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跟踪评价→环保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公众参与→编制报告书
主要内容:规划实施现状及跟踪回顾分析、区域环境质量跟踪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优化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对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对工业园开发带来的环境影响及接受程度、对工业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业园规划实施的优化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
五、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4-88992010,黄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
六、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汕头市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4-89923927,黄先生
电子邮箱:kangyihb@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星湖城6幢2梯1110单元
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