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推行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公共服务机构的通知》(汕经信〔2017〕130号),发动区县及市直单位就2017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经合规审查,拟入围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5天,即5月31日至6月4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中小企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9202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邮编:515041。
附件:公示汇总表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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