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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 2017-02-17 17:27:22
  • 来源: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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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标准函〔20175)文件要求,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了《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汕经信函〔201770号),发动各区县就相关项目进行申报,经合规审查,拟推荐项目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3天,即2月17日至2月20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信息化推进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86277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邮编:515041

     附件:公示名单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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