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标准函〔2017〕5号)文件要求,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了《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汕经信函〔2017〕70号),发动各区县就相关项目进行申报,经合规审查,拟推荐项目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3天,即2月17日至2月20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信息化推进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86277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邮编:515041。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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