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6〕44号)要求,我局发动区县积极进行申报,经合规审查,拟上报项目为:汕头市潮南区经信局的“汕头市潮南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即12月27日至12月29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中小企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9202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邮编:515041。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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