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文)要求,进一步加大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力度,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220号),安排我市新增专项资金6000万元,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汕头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委托独立调查等程序,现将汕头市2016年广东省省级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1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技术科)、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工贸科)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汕头市 2016年广东省省级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初步安排表
联系部门:市经信局,电话:88992016(上班时间),
市财政局,电话:88179716(上班时间)。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邮编:515041。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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