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海湾新区,各区县经信(发)局、财政(金)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以及《汕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汕经信〔2016〕16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开遴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开遴选3家第三方评价机构。经企业自愿申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等程序。现选定汕头市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汕头市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3个单位进入第三方机构名录库。
上述3个单位将按照汕经信〔2016〕160号文的要求,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委托,承担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等相关工作。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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