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01002/2013-88771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15-11-06 |
文 号: | 汕经信函〔2015〕46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质监局、市法制局、汕头检验检疫局、各区县减负办:
根据省经信委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15】513号)要求,即日起到2015年11月中旬,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自查总结和整改工作,填写《督查明细表》第一、五项,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相关附件请登录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jxj/)下载)
请于2015年12月4日之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和《督查明细表》报送我局综合科(电话:88992024,邮箱:stjxjzhk@126.com),由我局汇总报送省经信委。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含《督查明细表》)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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