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汕工信〔2024〕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项目下达给你们,共安排资金501,132.00元(详见附件1),有关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要求。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
二、明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区域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确保下达项目完成绩效要求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汕头市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支持项目安排额度表.xls
附件2 汕头市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支持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2日
(联系科室:技改与投资科,联系电话:0754-889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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