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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5-07-03 15:47:09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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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局机关党委、各科室,无线电监测站: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7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围绕服务保障“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按照《汕头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和保障,护航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落实政务服务容缺后补、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法规与财审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促进要素资源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持续宣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为经营者经济活动提供合法合规、公平竞争服务保障。(法规与财审科牵头,各有关科室负责)

      (三)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持续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持续优化政企“直通车”制度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持续优化政企“直通车”,架起政企沟通桥梁,快速有效解决一批长期制约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民营经济科负责)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汕府〔2025〕15号),围绕服务“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2025年正式项目《汕头经济特区玩具创意产业发展条例(草案)》、预备项目《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改)》的立法工作。(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促进科、信息化推进与产业科、法规与财审科负责)

      (五)规范行政决策流程。健全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压实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严格制发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监督机制建设,持续优化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落实局草拟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具体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规与财审科牵头,各有关科室负责)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综合查一次”。开展涉企乱罚款、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避免小过重罚、违规罚没、随意检查等问题。(法规与财审科牵头,生产服务业科、无线电管理科等有关科负责)

      (七)推行行政执法数字化。加力“粤执法”普及应用,积极推进实现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工作机制。(法规与财审科牵头,各有关科室负责)

      四、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八)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为局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加强行政复议调解答复,健全完善以行政复议为主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答复机制,促进行政复议涉企服务、实质化解和监督指导效能。(法规与财审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九)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总体水平。切实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理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府院联动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在诉前、诉中加强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落实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抓好败诉行政案件的整改和反馈。(法规与财审科牵头,各科室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紧抓实抓好。(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与财审科负责)

      (十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着力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和不足,形成实践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标对表上级部署,落实目标任务,谋划发展计划。(法规与财审科牵头,各有关科室负责)

      (十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编制局普法清单。参加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培训。(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与财审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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