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中直和省直驻汕有关单位:
《汕头市政企“直通车”优化工作机制》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汕头市政企“直通车”工作专班
2025年4月28日
(联系科室:民营经济科,电话:88992018)
抄送: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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