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3号)要求,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推荐项目入库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号)有关分配要求,拟定支持符合要求的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汕头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拟下达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9日,共7天
联系部门: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电话:0754-88992015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310室
附件:汕头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拟下达计划.wp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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