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入库企业。各区根据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通知的入库奖补对象、扶持范围及额度、评审标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已申报未被推荐的企业不用重复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入库的要求和标准,对已申报未被推荐的企业和新申报的企业组织评审和复核,向省厅推荐全部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
二、工作要求。各区要严格组织申报、认真核对原件并做好初审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于2025年1月9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推荐文、附件2-3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织申报工作及填报等其余事项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 号通知及对应汕工信函〔2024〕311号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附件2: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专题项目入库申请汇总表.xls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邓东宇,电话:889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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