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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汕头市重点产业在职卓越工程师认定名单的公示
  • 2024-11-07 17:17:5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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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汕头市重点产业在职卓越工程师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工信〔2023〕302号),我局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汕头市重点产业在职卓越工程师(第一批)申报的通知》组织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属地工信局初审,我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拟对认定的林则蓝等10位2024年汕头市重点产业在职卓越工程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对卓越工程师从认定次年起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期5年。生活补助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评分高低排序,现公示如下:

    2024年汕头市重点产业在职卓越工程师生活补助发放名单

    序号

    所属区县

    申报单位名称

    卓越工程师

    1

    龙湖区

    广东正超电气有限公司

    林则蓝

    2

    龙湖区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林旭荣

    3

    金平区

    广东西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贤海

    4

    澄海区

    广东名臣日化有限公司

    崔凤玲

    5

    龙湖区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

    郑清交

    6

    濠江区

    汕头市鑫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郑少琴

    7

    濠江区

    广东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王文杰

    8

    金平区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郭境峰

    9

    龙湖区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素琼

    10

    龙湖区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陈振华

      公示期7天,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11月7日—11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754-8899201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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