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水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及以下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
一、加强宣传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通知》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具体内容可在工信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阅)等文件宣传解读,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通过水效领跑者申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升企业节水意识,促进企业节水成效,共同推动工业节水工作。
二、组织申报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积极申报。拟申报的企业、园区,应对照申报范围、条件、标准和要求,分类填写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可在工信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下载),并按时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水务主管部门初审,并征求区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意见后,请于2024年8月6日前在管理平台推荐上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水务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唐能88992015;市水务局 赖少纯88531180;市发展改革局 程榛88280156; 市市场监管局 姚明珠8854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