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财金局,各区县工信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便函〔2023〕15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通知》有关精神,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与申报相关的条件、指标、要求,申报材料,审核程序等请严格遵照《通知》执行。
二、报送要求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于7月10日前报送,包括推荐文、企业名单汇总表、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含推进计划),以及申报材料合订本等(申报材料合订本请多装订1份送市工信局存档,纸质材料、扫描件,可编辑版一并报送)。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rar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邓东宇,电话:88992021;市财政局 林文豪,电话:8817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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