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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 2024-04-01 18:07:4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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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请按照《通知》及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积极发动,鼓励企业申报。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根据本次申报范围,鼓励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第八批大气治理、第六批污水治理、第六批环境监测仪器、第五批固废处理装备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

      二、加强指导,做好材料审核。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在平台完成初审上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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