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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3-10-16 11:02:05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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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2022年8月29日至10月31日,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巡察监督。2023年1月4日,巡察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局党组组织落实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会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严格落实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每半月召开1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小结阶段整改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推进下阶段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清单。局党组制定印发《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下称《整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步骤、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细化、具体化反馈的6大类29个问题,制订174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

      (三)对账销号,全面落实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线条的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和时限要求,逐项整改到位,逐个对账销号。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当前和长远相结合、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相结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18项管长远、利长久的工作制度机制。

      二、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前瞻性不强、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谋划不足

      1.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重要论述精神;党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开展研讨,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制订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会前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工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查摆在推动我市工信工作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局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研讨交流,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形成理论学习作为决策“头道工序”的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有差距。

      (1)“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培育计划政策制订不及时。

      整改情况:5月19日,我市印发实施《汕头市“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倍增培育计划》,从要素保障、重点支撑、达标奖励3方面提出10条具体扶持措施,推动企业规模效益提升。

      (2)推进新能源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建立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机制,新能源产业由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大健康产业由市科技局和市工信局牵头负责,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玩具创意4个产业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二是协调相关单位加大新能源产业工作力度。①跟进协调市发改局、濠江区,建立与濠江区每月联系制度,协同推进有关风电企业濠江制造基地建设。②发函市发改局反馈新能源占比偏低问题,建议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③我市召开国际风电创新港产业项目开工签约大会,推动海上风电8个项目开工,总投资额约52亿。三是协同市科技局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①印发实施《汕头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汕头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力争2023年大健康企业规上企业数量占比有明显提升。②发函市科技局反馈大健康占比偏低问题,建议加快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③积极跟进大健康重点项目建设开工。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项目完成审查批复,进行概算审核。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完成建设。④汕头市大健康产业协会正式成立,120多家成员单位加入,标志着汕头大健康产业进入全链协同共进、多元融合发展的崭新阶段。

      (3)对重点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协调推进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1个产业项目计划总投资681.81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109.02亿元,至2022年底实际完成84.8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近80%。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2个中,11个结转至2023年投资,11个因企业调整经营发展战略暂不再投资。二是落实通报以及亮“黄灯”“红灯”督办制度。对投资进度滞后的项目亮“红灯”警告,并督促加快建设进度。三是我局牵头建立制造业重点投资项目专班,做好制造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专班设立方案已印发至成员单位。四是为加强项目进度实时管理,谋划建设“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后逐步推广。五是整理2023年度产业项目,落实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

      (4)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培育,我市符合省大型骨干企业条件的企业从原先1家提升为3家。二是建立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名录库。将主营业务收入在20亿至50亿元的8家公司,超50亿元的3家公司作为大型骨干培育企业重点集中支持。三是印发《关于落实大型骨干企业和大型骨干培育企业帮扶联系人的通知》,落实各区县安排一位科级干部作为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预期超10亿元企业的帮扶联系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围绕3至5年时间冲刺50亿、100亿的目标,组织对初步具备条件的31家企业进行重点走访,收集问题诉求,研究发展路径,建立工作台账,跟进协调。

      (5)推动新兴产业人才引进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践,对《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汕头市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评审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引进落户、柔性引进、本地人才培养等建议,被市人才办吸纳到新修订人才政策中。二是结合“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需求,主动作为、提早谋划,研究起草卓越工程师培养、认定实施细则,待市人才政策出台后组织实施。三是督促金平区工信局尽快拨付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生活补助。四是结合国家引才计划,我局整理形成市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等50家企业名单,梳理重点引才企业25家,同步开展走访发动,目前符合申报意向人选3人。六是组织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已向省厅申报10家,数量较第20批申报企业数量增加1倍,为高端人才落户提供平台载体支撑。

      (6)能耗“双控”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96家企业能耗台账完善工作。二是商请市统计局提供2022年度能耗增速高于产值增速的规上企业名单,完成能耗“双控”清单更新,对名单内企业实施定期监测、动态跟踪,每季度报送能耗情况。三是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3年第一批依法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四是组织开展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诊断工作。五是配合市发改局向省推荐3个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项目,总投资15.1亿元。六是下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推进绿色制造工作的通知》,完善绿色制造培育库,促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七是2家企业列入工信部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其中绿色工厂1家、绿色设计产品1家。

      3.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形成理论学习作为决策“头道工序”的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二是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通过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锻造一支能打胜仗、敢打硬仗、履职尽责的工信队伍,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三是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修订完善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谈心谈话范围对象、原则、方式、时机和要求。五是结合民主生活会的会前谈心谈话,就巡察反馈意见、重点工作安排、工作作风转变等,与班子成员、部分科室负责人和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

      (二)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1.抢抓机遇能力不足,未能充分利用数字经济高地效应。

      (1)市级资金使用效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2022年5G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落实《汕头市促进5G网络建设及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制定《汕头市2022年5G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工作方案》,组织各区县工信局发动企业申报项目,依程序对各区县推荐的5个5G示范应用及5G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局党组研究、项目公示,做好补助项目储备。二是协调市财政局将281.5万元5G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列入2023年5G产业发展财政预算,经报市政府同意,按程序落实下达。三是争取省工信厅安排2023年中数字经济大会专项资金支持300万元。四是牵头编制《关于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2)培育扶持企业和项目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示范项目扶持。落实《汕头市促进5G网络建设及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对已入库的5个市级5G应用示范项目进行扶持,发挥5G应用示范项目带动效应。二是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对7个省级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7个项目已有6个完成建设。三是发挥平台带动作用。结合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1+1+5”机制,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作用的通知》,调动华为-汕头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发挥平台带动作用,全力配合各级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梳理标杆示范案例。梳理形成《汕头市5G+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集(第一批)》并印发区县及行业企业参考借鉴,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应用5G技术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五是指导推进行业发展。支持有关运营商发布支持5G发展系列行动,重点建设5G+AI质检、5G+AGV小车、5G+AR辅助应用和5G工业智联平台等;实施《5G+工业互联网服务计划》,推动“5G全连接工厂计划点亮行动”,建设5G+智慧园区低碳数字管理平台等;以“5G+天翼数采”“5G+报工管理”“5G+天翼云仓+AGV调度管理”为重点,为企业打造5G全连接工厂提供工业应用和解决方案服务。

      (3)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督促各区县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现场督导进度滞后项目,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问题。二是协调省将相关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项目清单,发动各区县政府及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三是建立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和工作台账,每月跟踪重点项目进度,开展常态化走访服务,协调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堵难点问题。四是助推华侨试验区抓好中数大会签约项目成果转化。五是配合华侨试验区高标准举办2023年中数大会,依托大会开展数字经济领域招商推介和重点项目签约落地。

      (4)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规上企业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重点企业培育台账,加快推动“小升规”。我市新一代电子信息规上纳统企业43家,较去年底新增2家。二是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除做好重点企业日常跟踪对接外,建立重点企业定期调研服务工作机制,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服务,推动重点企业加快达产满产增产。三是鼓励支持重点企业争创新一代电子信息领域行业公告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7家、行业规范公告企业2家。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家。四是组织召开2023年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邀请省软件行业协会、省电子信息行业协会及区工信主管部门、60余家重点企业参加会议,对2023年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产业政策宣贯。2022年,我市规上新一代电子信息规上工业增加值32.8亿元,增速15.1%,拉动全市规上增长0.4个百分点。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规上增加值32亿元,增速25.5%。

      (5)5G基站建设任务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各电信企业加快5G基站建设。2022年新增开通基站2414座,完成省下达任务115.2%。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协调各区县及各电信企业加快推进全市5G基站和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截至2022年底,我市宽带建设发展综合排名上升至全省第8位,较2021年上升7位。三是督促各电信企业严格落实基站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向省报送5G基站建设情况,提醒按程序申请5G基站无线电执照。四是督促尚未开放的公共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开放。督促市直相关单位及属地政府落实公共物业开放政策,每月通报开放进展,全市累计印发公共资源开放清单4批524个,原未开放的14个公共物业单位已全部协调解决。五是协调推动5G疑难站点建设,建立工作台账,把5G基站建设完成率纳入各区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调动属地政府积极主动性。督促各电信企业开展5G基站科普宣传,营造全民支持5G基站建设良好氛围。六是印发《关于2022年汕头市农村通信线路整治情况的通报》,督促电信企业和区县政府加快农村通信线路整治,2022年完成通信线路整治行政村657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创新引领工业发展力度较弱。

      (1)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层次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汕头市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 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1+1+5”机制。举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启动会进行宣贯解读,并列入我局2023年度惠企政策宣贯内容。二是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累计完成855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累计830家目标任务,企业生产制造核心环节实现深层数字化转型的企业比例有所上升。我市新一轮制造业数字转型方案中已将全市2023年累计完成1000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区县,进一步压实区县责任。三是我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转型水平、开展经验交流、发挥机构优势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会同市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赴濠江区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工作督促帮扶工作,深入进展滞后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及问题。同时,建立赴区县开展督促帮扶机制,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五是会同汕头联通公司举办汕头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启动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业互联网联盟作用的通知》,要求联盟进一步发挥载体作用,积极营造工业互联网发展生态;指导相关协会(联盟)梳理《汕头市制造业数字转型服务商(第一批)》,启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能力分级团体标准》起草工作。同时,我局将结合举办2023年中国数字创新发展大会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数字化转型良好氛围。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效益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省工信厅在技改项目绩效目标考核方面,是下达全市的绩效目标,如技改带动工业企业投资额度,技改企业数量等指标,并不包含单个企业项目的绩效考核。目前,我局已将省下达2023年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各区县。二是我局梳理出近三年来连续申报技改项目资金,并获得奖补资金的企业61家。我局将对这些企业进行监控,对继续申报2024年技改资金入库项目,其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将纳入竞争性综合考评体系,对绩效不达标的企业,给予相应扣分。

      (3)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缺乏思路。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潮阳、潮南及高新区企业培育力度。2022年,潮阳、潮南及高新区新认定及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企业数较2021年明显跃升。形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组合拳”。贷款贴息方面,2019-2022年,省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超4000万元。资格性直接补贴方面,省对小巨人企业每家补贴120万元,2022年补贴480万元。技术改造资金扶持方面,2019-2022年,支持企业37家超1亿元。人才培养和用工支持方面,实施两届企业家培养计划,其中,约半数学员来自“专精特新”企业。二是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培育梯队,充分利用各级惠企政策,加大培育力度,切实提高“三新一大”在“专精特新”企业中比重。2022年新认定及复核通过的146家专精特新企业,“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约占60%。三是依托市智能制造协会成立“专精特新”政协工作室,常态化听取吸纳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3月15日,我市成立“专精特新”企业联盟。四是2023年技改资金项目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资格作为竞争性评价指标之一,在市级层面促进“专精特新”企业技改创新。

      (4)培育工业设计骨干企业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省长杯”汕头赛区赛事,23件作品晋级“省长杯”决赛,获得铜奖1项,优秀奖22项。举办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征集参赛作品3422件。举办“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颁奖仪式暨工业设计周活动。二是实施《深汕协作工业设计交流对接活动方案》,组团赴深圳开展深汕工业设计交流活动。举行深圳汕头工业设计交流会,两地32家单位50多名代表参会,分享设计经验和创新理念。举办第四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优秀成果展(深圳站),50余件“市长杯”优秀作品集中展示一个月,促进大赛创新成果走向市场。组织企业参观设计深圳展、国际玩具婴童展等5个展会,实地调研优秀设计企业,促进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三是组织企业参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训,主动指导企业开展技术中心建设,组织10家企业申报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较第20批申报企业数量增加1倍。四是借助协会年会、专题交流等方式,推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组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启动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等对接交流活动,取得较好效果。五是向各区县工信(经发)局、企业技术中心发出《关于开发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倡议》,推动科技资源共享交流和优化配置,降低企业创新研发成本。

      3.工业园区建设存在短板。

      (1)园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汕头市工业园区专项规划(公示稿)》,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3日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二是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春节后在各区县开展园区开发建设专项调研的最新要求,将各区新谋划的园区扩围及新设立园区,纳入全市工业园区专项规划。2月13日,发出《关于再次征求汕头市工业园区专项规划意见的函》到各功能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求各区认真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三是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报批稿)的最新情况并作修改,于6月6日、7月18日分别在市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四是8月3日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汕头市工业园区专项规划(专家评审稿)》通过专家评审。按会上各专家和参会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并充分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于9月21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五是10月13日《汕头市工业园区专项规划(送审稿)》通过第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园区现代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工业园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1043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比重从2021年的25%提升至31%。继2021年潮南印染中心获评省特色产业园后,2022年市产业园海门片区以轻工纺织为特色产业列入省特色产业园。二是印发《汕头市省产业园扩园工作指引》,把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备一定开发基础条件的区域,纳入省产业园管理,切实提升园区规模、产值、企业等比重。三是全力加快标准厂房建设,继续实施《汕头市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促进办法》,2023年各区计划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7.28万亩,建筑总面积267.63万平方米。四是根据《汕头市关于推进工业产业“标准地”供应的实施方案》要求,2月20日我局发出《关于报送汕头市工业产业“标准地”供应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区(功能区)整理上报辖区内工业产业“标准地”供应情况,通过在园区内推进新供应工业用地的标准地供应,缓解园区土地低效利用问题。五是发函给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局,商请加大园区违法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利用“工改工”政策,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3)协调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省部署,我局全力推进汕头市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划建设,专程到省工信厅汇报争取支持,最大限度争取省的政策支持。《汕头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划建设方案》经省相关部门审核,已于4月27日由市政府印发实施。我市主平台已确定为省重点支持建设的主平台,获得省主平台首期注入资本金1.8亿元、重点支持主平台注入资本金2.5亿元。二是争取省支持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启动资金10亿元,第一时间转拨付到市投控集团,要求尽快按省要求完成资本金注入,以园区开发公司为主体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三是争取省分别支持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汕头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1000亩和400亩。四是确定2023年各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115亿,分解下达,压实责任,实施年度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安全及资产管理有漏洞。

      (1)保密工作隐患多。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落实涉及相关同志对个人办公计算机进行自查,排查风险、清除隐患。二是2月8日组织被通报的同志集中观看《莫让微信成“危信”》警示片,并就做好保密工作进行再提醒再强调。三是2月1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四是2月27日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局计算机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五是3月17日邀请市国家保密局同志为全局人员作保密专题辅导培训,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和严守保密法规意识。六是修订完善《局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使用、管理责任。

      (2)印章管理风险大。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第一时间将财务专用章和出纳私章落实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分别保管使用。二是加强局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学习。三是修订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管理保管使用职责。

      (3)公车存在超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了解车辆报废相关手续,同时与省工信厅衔接车载监测设备的迁移。二是2月23日完成该车的报废处置手续。三是加强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执行。

      (4)未积极解决历史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财务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学习。二是采取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赴市市场监管局查询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等措施了解相关单位经营情况。三是向仍在营业或停业的3家单位发出追款函。四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局账务进行审计,经对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情况分析,并咨询市审计局,对其他应收款和非建设项目应付账款进行调整。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1)个别领导超标使用办公用房。

      整改情况:已将有关个别领导在无线电大楼的房间钥匙收交办公室统一管理,同时结合年度资产清查,对局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2)个别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召开党组会,通报个别领导干部违纪情况,宣布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其本人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永远吹冲锋号》4集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强化党员干部廉洁奉公、遵纪守纪意识。三是局党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市纪委派驻组提醒函,通报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教育提醒干部职工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底线。

      (四)党建引领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2月11日,我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成员通过集中时间谈、抽空约谈等形式,与分管科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多次开展一对一谈心交心,每位班子成员均给对方提出至少2条具体意见。修订完善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试行),把谈心谈话作为一项制度固化下来。二是2月20日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述职报告、参会人员进行评议,梳理总结2022年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差距不足、提出改进思路举措,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3月31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结合巡察反馈相关问题,研究加强改进措施;听取机关党委2022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和2023年度的工作意见建议,部署相关工作。

      2.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述职报告、参会人员进行评议,梳理总结2022年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差距不足、提出改进思路举措,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结合巡察反馈相关问题,研究加强改进措施;听取机关党委2022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和2023年度的工作意见建议,部署相关工作。三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对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开展检查,并要求进行查漏补缺。

      3.队伍管理不规范。

      (1)人岗分离现象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我局已酝酿形成干部优化调整方案。待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及时开展干部优化调整工作。

      (2)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2月2日集体学习《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精神。二是局办公室已将干部人事管理等法规文件编印成册,发送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三是我局已酝酿形成干部优化调整方案。待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迅速开展干部优化调整工作。

      (3)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集体学习《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精神。二是局办公室已将干部人事管理等法规文件编印成册,发送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三是优化完善局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内容,将政治素质纳入测评表格。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细致,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等。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集体学习《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精神。二是局将局办公室已将干部人事管理等法规文件编印成册,发送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三是对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覆盖检查,查漏补缺。

      (5)临聘人员使用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指引》办理有关手续。二是我局积极跟进,待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及时办理临聘人员有关手续。

      (五)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保障工作有差距

      1.大量惠企资金未落地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财政局发函商议将省级资金以直拨的方式下达企业。二是向市委专题汇报企业优惠政策兑现情况。三是督促各区尽快将下达资金拨付到企业,已将技改资金拨付上报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办。四是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共同推进惠企资金尽快到位。

      2.助企纾困工作不到位。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2022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以及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二是组织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上会议题;局分管领导积极与省工信厅相关处室领导沟通对接,了解省近期关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部署安排。三是发文督促各区县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相应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将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适时提请市领导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问题。五是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协调沟通、走访调研、学习借鉴等方式方法,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助企纾困工作措施。

      (2)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任务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欠款单位与被拖欠企业进一步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多次对接了解清偿进度,研究存在困难问题。二是结合市审计局开展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契机,向审计部门反馈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展,合力推动欠款单位加快清偿进度。三是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线索于2022年9月30日还清。四是对2022年自查发现的23家被拖欠中小企业进行电话回访,均表示拖欠账款已还清,对清偿工作表示满意。五是完善长效机制。广泛宣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提高中小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梳理、认真核查上级交办问题线索以及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提高投诉线索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持续加大化解欠款工作力度。

      (3)无线电日常监管执法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行政执法卷宗整理归档工作,设立1个资料室保存卷宗,归档卷宗189份;设立1个罚没物品保存仓库和1个询问室,将行政检查流程、行政处罚流程和执法人员上墙公示。二是加强对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的日常巡查力度。截至6月30日启用固定监测站11个,累计监测时长17884小时,派出监测车39车次,设备117套次,人员110人次。三是2023年1月,查处一宗擅自设置使用GPS屏蔽器的案件,并将相关违法线索上报省工信厅。四是2月9日,根据前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对汕头市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生产的在国内销售的折叠四轴飞行器,未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对当事人按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理,现已结案。五是组织执法人员对《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减免责清单》等相关法规开展培训。六是根据2023年省工信厅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计划及我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2023年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检查(联合抽查),完成对随机抽取40个检查对象的行政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4)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监管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2022年对业余无线电台的行政检查工作,共抽查5个取得电台执照的业余无线电台,未发现违法行为。二是2022年9月23日组织无线电业余爱好者代表开展《无线电管理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从2022年10月份开始定期发送宣传短信。三是已梳理完成业余无线电电台执照申办流程,加强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的用途审查。四是按照《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对业余无线电台站的行政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2023年对业余无线电台站专项检查,通过“双随机”系统抽取10个业余无线电台站,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经检查10个业余无线电台站未发现违法行为。

      (六)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制度汇编中“三会一课”内容与现行上级要求不符问题落实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党支部“每季度安排全体党员开展1次党课”。二是将《市直机关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市直党支部工作指引》《发展党员工作指引》发送局各党支部,明确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党支部基本职责、“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相关党务工作流程。

      2.十一届市委第二次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的建章立制不完善问题未落实整改。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对《党组会议制度》《局财务管理制度》《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局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暂行规定》《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局值班管理规定》《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因公出访证照办理及管理办法》《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公务出行及公车管理办法》《机关办公楼管理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实施方案》《司机管理规定》等13项制度进行完善修订。

      (七)通过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的问题

      1.在部分项目评审中,过分依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专家评审行为规范约束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在原有专家库管理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管理工作意见》,不断完善专家入库出库机制、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活动、压实评审结果应用责任、跟踪单位企业反馈意见,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二是由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省厅有关政策文件、申报指南,提高项目评审的能力水平。

      2.惠企资金政策宣贯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工业企业知晓率、通达率还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惠企政策汇编,制作《2022年汕头市惠企政策选编》《国家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送企业,加大政策覆盖面。二是通过政府官网、各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汕头橄榄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及时推送各类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条件、时限、渠道、程序等。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引导企业注册登录“粤企政策通”小程序和“粤商通”APP;发挥覆盖1.74万家工业企业的“企业信息服务模块”作用,精准及时推送政策信息,已发送政策信息10多万条。三是建立市区工信系统常态化挂钩联系机制,划分38个服务网格并配备“助企服务专员”,及时推送惠企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帮助企业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共发送政策及政策解读1.6万多条。四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工作专责小组,制定《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工作方案》,分区县成立5个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工作组,深入企业调研,宣贯疫情防控指引,倾听企业诉求,指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五是会同有关协会积极筹备政策解读宣贯会和区县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会,拟通过组织政策宣讲进区县、进园区、进企业,印发小册子等形式,加大惠企政策宣贯力度。

      3.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发展党员、换届选举等程序较多的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梳理检查并完善归档往年发展党员、换届选举材料。二是将《市直机关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市直党支部工作指引》《发展党员工作指引》发放各党支部,明确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党支部基本职责、“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相关党务工作流程;利用召开机关党委会,多次组织认真学习,查漏补缺。三是制订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作为抓党建长效机制,明确局各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支委工作职责和其需承担的党建任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巡察整改政治定力,严之又严、实之又实推进“后半篇文章”落实落地。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前后贯通学、及时跟进学,切实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谋思路、做决策、抓落实能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努力提升能力、改进作风,推动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以更强担当、更大作为推动“工业立市、产业强市”。

      (二)强化纪律规矩,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资金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干部能力水平和思想素质。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动清廉工信建设走深走实。

      (三)强化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锲而不舍抓好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于分阶段推进、整改难度大的整改任务,作为后续整改重点,抓住关键、紧盯不放。充分运用本轮巡察整改成果,把党的建设、选人用人、资金项目等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制度固化形成长效机制,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联系方式:0754-889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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