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要求,近期我局组织对《汕头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开展了有效期即将届满前的评估工作。经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开展实施情况问卷调查、自评自查以及分析研究调查结果,形成评估报告。
现予公告。
附件:关于《汕头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报告.doc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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