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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 2023-06-21 20:46:0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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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30号)及《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请你们抓紧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机构、院校、协会等),严格按照省工信厅通知及申报指南做好入库申报,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配合做好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研究院项目、设计机构项目)、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设计服务项目、产业对接项目)等2个方向,项目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或有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核评价。详见附件2、3申报指南。

      对已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支持的项目,以及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个项目。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申报单位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提交项目申请资料,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逾期将不再受理。

      入库申请材料(已完工的须同时提交完工申请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封装,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版材料一式6份,连同可编辑版电子版,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区工信部门推荐函于7月3日前报我局。

      已完工项目将按照10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审核,重点对发票是否重复使用、实施方案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

      所有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遴选,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附件: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zip


      (联系科室:生产服务业科,联系人:程洁,电话:88992009,邮箱:stjxjhyk@126.com)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抄送: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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