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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汕头市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行政检查的工作方案
  • 2023-05-30 16:19:4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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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原则,按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组织开展汕头市民爆物品专营公司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在汕头市注册登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风险高,依照《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要求,对我市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单位按照100%的比例进行检查。

      三、抽取方式

      以在汕头市注册登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为检查对象,应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检查时随机抽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

      四、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装、卸民爆物品。

      2、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范,并建立台账。

      五、检查类型

      日常检查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七、检查人员

      为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工信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彭壮松担任,副组长由生产服务业科负责人刘智晖担任,成员由生产服务业科行政执法人员组成。

      八、检查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11月20日

      九、工作要求   

      1、本次对在汕头市注册的民爆物品专营公司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属于“双随机”抽查,赢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规范开展监管工作、科学实施抽查,并做好抽查结果公示。

      2、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要遵守行政检查工作流程,规范填写执法文书,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粤司函〔2019〕677号)的要求及时填写执法公示信息。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经检查发现有未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落实的违法行为,应开展行政执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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