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8号)及《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市级行政管理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19〕55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组对汕头保税区松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经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我局,现将验收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汕头市2022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名单(第二批).xls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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