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2〕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行业规范公告申报。请各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贯和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组织辖区内的光伏、印制电路板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并对企业申请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后,将推荐意见函及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于4月28日前报送我局。
二、组织规范公告企业自查。请龙湖区工信局组织已纳入规范公告企业名单的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填写自查报告,并做好监督核实工作,请龙湖区工信局于4月13日前将经核实的企业自查报告(一式五份)报送我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指导。请各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对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管行业要管安全”的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zip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8日
(粤政易联系人:王雨,电话:88992006,邮箱:stjxjtf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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