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8号)、《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区生态环境会同工信部门组织专家组评审,2019、2020年度共44家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汕头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名单(2019年度).xlsx
附件2:汕头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度).xlsx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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