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2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次入库项目分为三个方向: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项目、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示范标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相关项目由在汕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单独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其中产业链标杆的行业龙头制造业企业原则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含)。
2.项目申报单位及为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申报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项目申报单位不存在省工信厅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况(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算)。
(二)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实施地必须在汕头市内,已完成且已取得良好的降本提质增效成果,项目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
2.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18年3月20日(含),并在2021年6月22日前完工,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以发票时间为准)。项目投入费用(不含税,仅限于与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产品、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合理支出,下同)不低于300万元。其中,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信息化投入(含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联网设备及其他信息化设备、调试安装费用等)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
3.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4.项目遴选参考指标和申报书(模板)见《通知》附件1、2,扶持项目评分不低于75分。
三、扶持要求
(一)省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30%进行奖补,原则上5G标杆和产业链标杆支持上限不超过500万/个,“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支持上限不超过200万/个。同一主体每年只能申报一个方向的项目。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鼓励区县对标杆示范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二)项目应提供完整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完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项目投入应与专题支持内容相对应,各地市要认真核算项目投入额,避免项目夸大投入额度。
(三)项目应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无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提交:各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于 2021年7月12日前向所在地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填写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提交:各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切实履行好前端审核部门职责,于7月15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函、《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附件2)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一式 7份,含光盘或U盘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省市区(县)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2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 号)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科室:数字产业和工业互联网科,联系电话:8686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