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若干政策的通知》(汕府办〔2019〕46号)精神,现将2021年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新升规”在库工业企业奖励)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项目计划共安排专项资金2300万元,对汕头市鼎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30家2019年“新升规”且2020年仍在库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请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执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并设立专账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应当用于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附件:2021年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新升规”在库工业企业奖励)项目计划安排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电话:88992021)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