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全市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府〔2021〕114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汕市财预〔2021〕10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汕工信〔2019〕325号)、《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关于做好申请2019—2020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奖励资金的通知》等规定,经企业申请、区县工信部门推荐、局资金审核委员会审议,拟对2019—2020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予以一次性奖励:其中,适用一般流程审核验收的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等27家企业,每家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适用简易流程审核验收的广东乔艺塑胶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每家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现将资金奖励计划(名单及奖励资金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汕头市2021年度市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奖励计划表
联系电话:0754-88992015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