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范围,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其中因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批绿色工厂推荐有名额限制,如果绿色工厂推荐数量超过我市推荐名额分配指标,将视情从中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二、请金平区、潮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引导第四批绿色工厂名单内企业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mpsp.org.cn)上开展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自我声明(更新),并将企业自我声明、平台声明页面截图等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局。
三、请严格把握推荐质量。对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的情况,申报企业应在自评价报告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重点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查证,并在推荐文件中出具有关核查意见,对核查结果负责。
四、请各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填报推荐汇总表,并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于7月3日前报送我局(迳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同时,需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附件:粤工信节能函[2021]4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1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