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89号,可登陆工信部网站查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要求,对照申报范围,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企业自愿积极申报。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请各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89号)附件4要求汇总后,连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含电子光盘版),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我局(迳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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