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 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各政策任务初步预算额度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工作的通知》(便函〔2021〕346号)文件精神,拟对符合条件的259个设备事后奖励项目(具体详见附件)进行扶持,以及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经费20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定项目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技改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10日。
联系部门:市工信局技改与投资科 电话:88992016(上班时间)。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4日
附件:汕头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资金拟支持项目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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