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各区工信局,汕头供电局: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20〕4号)、《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补贴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工信〔2020〕4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以及《公文转办通知》(汕府办综转〔2020〕1-433号)要求,现将汕头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补贴项目计划(第四批)下达给你们,本项目计划共130项,合计安排专项资金2569049元。项目计划分两部分下达:
一、对汕头市亨利光华印刷厂有限公司等21家第一二类企业的28个用电户号,按2-4月份工业用电电费的20%给予补贴,合计645494元(见附件1),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至汕头供电局,再由汕头供电局将补贴资金存入企业对应的用电户号账户,用于抵扣电费。
二、对汕头市潮兴泰服饰有限公司等109家第三类企业,参照前三批1471家第一、二类企业的2-4月份的电费补贴与产值的比对关系核定补贴金额,合计1923555元(见附件2),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受补贴企业。
请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和《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9日
(联系人: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电话:88992021)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