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8号)、《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市、区工信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组评审,汕头市曜德纸业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现将通过的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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